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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津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水务局新津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32201800028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代理机构 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红梅,028-85089235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成都市新津县望江社区望滨路4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28-82517600
项目联系人 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089235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18-11-28 10:30
中标日期 2018-11-28 17:0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8-11-06 19:06
总中标金额(元) 2936000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新津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行管理服务采购;规格型号:/;数量:2;单价:1468000元;服务要求:一、服务期两年。二、运维服务内容:1、随着新环保法的严格实施,确保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已成为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为确保新津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使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以下招标需求。2、运维职责:详见附件招标文件。3、日常维护3.1日常巡检应每月不低于4次,即每周一次。每次巡检结果应有记录并归档。如遇设备异常,则加大巡检次数。3.2采购人遇重要环保检查、接待或做第三方仪器比对校验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提前3天对仪器、仪表进行保养维护,确保仪器仪表监测准确度。3.3比对结果必须达到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要求。3.4中标人定期维护工作项目、周期、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354-2007、 HJ/T 355-2007、 HJ/T 356-2007、HJ/T75-2007、 HJ/T76-2007、 HJ/T212-2007、环办环监(2017)33号文、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总局28号令)、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8月)为准,如有新标准颁布,则以新标准为准。4、维护保养:中标人应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最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规范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应对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5、其他预防性维护5.1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测室内设备、设施完善及地面清洁卫生。5.2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作好相关记录。5.3此处未提及的维护内容,参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地方相关规范、行业相关规范及仪器说明书要求执行。6、设备维修:详见附件招标文件。7、技术档案7.1所有的巡检、维修保养、校准记录等台账应记录详细、全面。7.2故障处理完毕后,对所有故障处理过程备案,并将相关的故障处理结果反馈甲方管理人员。.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弘美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青南路40号E座8层802室。;中标金额:29360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服务费的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服务费的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长:帅志兴;组员:李军,韩丽萍,李庆筠,彭柳芸(采购人代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 组长:帅志兴;组员:李军,韩丽萍,李庆筠,彭柳芸(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随着新环保法的严格实施,确保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已成为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为确保新津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使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以下招标需求。2、运维职责2.1保证各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站的正常运行,保证数据准确有效、保证数据传输率、联网在线率符合相关要求。2.2对该项目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维护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帐检查。2.3按要求填写填报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台账。2.4每月、季、年提供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情况,季度、年度报表和总结。2.5按照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规定定期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及校验,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故障修复后,必须进行校准及校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HJ/T 354-2007、 HJ/T 355-2007、 HJ/T 356-2007、HJ/T75-2007、 HJ/T76-2007、 HJ/T212-2007等,若有新标准时,以新标准为准。2.6设备完成环保验收后,保证采购人在线监测数据与环保局联网数据传输效率达到环保局要求,因网络原因造成数采仪掉线影响传输率除外,如遇外网通讯中断需立即通知采购人并跟踪、协调、配合采购人,直至数据传输正常为止。事后做好相关记录。2.7因监测或传输设备故障无法及时修复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同品牌同型号的机器作为备用机使用,并向采购人进行汇报并按法规要求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汇报。如因监测或传输设备故障为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且经维修仍无法恢复,采购人负责更换新的设备并承担更换设备的费用。2.8配合环保部门对本项目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工作。2.9按照环保规定对产生的废液进行处置,建立废液处置台账。相关费用包含在运维费中。2.10 负责在线监测设施在相关部门的备案工作。2.11 投标人协助采购人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环保验收工作。2.12 投标人运维人员应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专业为:自动监控 水)。3、服务期:两年。
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截止投标时间,共收到3家单位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3家;2、采购预算为:298万元,最高限价:149万元/年。3、预算执行号:NO 0005273;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N769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1、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新津县财政局,028-825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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