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隆安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监理 | ||||||
招标类别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污水厂二期扩建按2.0×104m3/d规模设计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01月02日 |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莫善贵 | ||
下浮 | 3.80 | ||||||
工期 |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54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覃伟勇 | |||
下浮 | 2.00 | ||||||
工期 |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 54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苏鹏 | |||
下浮 | 2.50 | ||||||
工期 |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5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 |||||||
投诉受理部门 |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0771-6528833;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6531019 |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 |||||||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 |||||||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西 |
电 话: | 0771-5856105(人力资源部、行政部);0771-5859492(市场拓展部\传真) |
地 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会展南路6号办公楼2楼203号 |
Email: | xszx688@163.com |
网 站: | http://www.gxxszx.com |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