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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安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监理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隆安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监理
招标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污水厂二期扩建按2.0×104m3/d规模设计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27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02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莫善贵
下浮 3.80
工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545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覃伟勇
下浮 2.00
工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 545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南宁市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苏鹏
下浮 2.50
工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545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投诉受理部门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0771-6528833;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6531019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单位名称: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 广西
电    话: 0771-5856105(人力资源部、行政部);0771-5859492(市场拓展部\传真)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会展南路6号办公楼2楼203号
  Email: xszx688@163.com
网    站: http://www.gxxszx.com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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