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寨县汤家汇镇集镇自来水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41524001001961 | |||||
标段名称 |
金寨县汤家汇镇集镇自来水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41524001001961001 | |||||
招标人 |
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合肥市青网科技园7栋502室联系方式:1896171569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
工期 |
270日历天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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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安徽瑞丰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地 址 |
安徽省蚌埠市华夏第一街B3号楼305号 | |||||
投标价(元) |
大写:壹仟肆佰伍拾万零壹仟陆佰柒拾玖元壹角柒分 (小写:14501679.17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郭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0065589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邓晓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霍邱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2标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霍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4标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霍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4标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地 址 |
青州市驼山路190号 | |||||
投标价(元) |
大写:壹仟肆佰陆拾贰万贰仟捌佰肆拾捌元叁角肆分 (小写:14622848.34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李邦松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00092035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来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巨野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三标段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巨野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三标段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巨野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第三标段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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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地 址 |
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3号 | |||||
投标价(元) |
大写:壹仟肆佰柒拾贰万贰仟伍佰贰拾贰元陆角玖分 (小写:14722522.69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王葳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0042424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杨迎春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阜南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II标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阜南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II标 | |||||
公示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2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 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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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联系人: 何主任 ,联系电话:0564-7350779。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异议联系人: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异议联系电话:13865730172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 联系人:何主任,联系电话:0564-7350779。 投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