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供排水监管中心
(二)项目编号:ZFCG-G2018214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 月 10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2019年 1月3 日9 :30 时
(六)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最高限价:660000 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人民政府综合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开标记录及投标报价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
1 成都智信耀邦科技有限公司 360840 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
2 武汉隆复给水设备有限公司 648351 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
3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624650 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工
三、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1 成都智信耀邦科技有限公司
2 武汉隆复给水设备有限公司
3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未通过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1 成都智信耀邦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清单序号6“LED显示屏”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但未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招标文件第27页4.3条和第45页第五章第一款“节能能源、保护环境”第1条。
2 武汉隆复给水设备有限公司 1、采购清单序号6“LED显示屏”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但未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2、序号2和序号20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 1、招标文件第27页4.3条和第45页第五章第一款“节能能源、保护环境”第1条。
2、招标文件第15页要求“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3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清单序号6“LED显示屏”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但未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招标文件第27页4.3条和第45页第五章第一款“节能能源、保护环境”第1条。
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德喜(组长)、李颜红、赵玉洁、张银娟、高英娜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许昌市供排水监管中心
地 址:八一路东段3799号水务大厦
联系人:张建洲 联系电话:13903991887
(二)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68037
许昌市供排水监管中心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