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宜阳县樊村镇姜营村、前杓村、后杓村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非贫困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县樊村镇姜营村、前杓村、后杓村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非贫困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CA2018-ZB12-175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为:宜阳县樊村镇姜营村、前杓村、后杓村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非贫困村项目)含姜营五组台区安装工程(扶贫工程)、前杓台区安装工程(扶贫工程)、后杓台区安装工程(扶贫工程)。
2、工程内容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工期:30日历天。
4、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19年1月7日
评审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六、谈判小组名单:姚 信、史 瑞、李志伟。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河南基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北107国道东龙岗新城34号楼4单元2楼东户
八、成交金额:511200.00 元;大写:伍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九、 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樊村镇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5896613382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八楼809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068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