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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通川区碑庙镇污水处理站项目、通川区磐石镇污水处理站项目等施工三标段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9-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及标段名称 通川区碑庙镇污水处理站项目 、通川区磐石镇污水处理站项目、通川区北山镇污水处理站项目、通川区江陵镇污水处理站项目施工三标段
项目业主 达州市通川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18-2381873
招标人 达州市通川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18-2381873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18-2381873
开标地点 开标厅1 开标时间 2019/1/16 10:00:00
公示期 2019年01月18日到2019年01月22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5,109,741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四川恒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033018.00 5033018.00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何飞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01054900, 市政工程 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熊秉建 市政工程, 川高11008781, 市政工程 高级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达州经开区投资有限公司 达州经开区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幺塘乡) 2017/8/17 0:00:00 2017/12/15 0:00:00 在幺塘乡新建1座1万吨/天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20945807.00 张金易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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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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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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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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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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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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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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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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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四川中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
四川省亿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
四川天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17张超
单位:四川泰兴项目管理公司
姓名:27廖昌蓉
单位:蓬安县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37贾湘玉
单位:西充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47刘裕
单位:广安水电设计队
姓名:7郑富
单位:四川西华公司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18-2523110
行业主管部门:达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818-5907769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追踪项目建设进展:

达州市通川区碑庙镇污水处理站:http://plan.dowater.com/info/22943.asp

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污水处理站:http://plan.dowater.com/info/22944.asp

达州市通川区北山镇污水处理站:http://plan.dowater.com/info/22945.asp

达州市通川区江陵镇污水处理站:http://plan.dowater.com/info/2294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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