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代理和龙市头道镇龙海村1社、3社、8社和10社通村路排水水渠工程施工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标段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价(人民币元) |
备 注 |
01 |
延边海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529,886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内容详见附件,附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9年2月22日~2019年2月 24日首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以外的,请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李镜轩
电 话: 0433-4223074
地 址:和龙市人民大街105号
监督部门:和龙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和龙市人民大街
电 话:0433-4228031
邮 编:133500
招标 人: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