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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市政维修站大型可移动专业抢险排水(涝)泵车及辅件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9-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市政维修站的委托,于2019 年2月19 日就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市政维修站大型可移动专业抢险排水(涝)泵车及辅件采购项目(440402-201901-X015002008-000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2-201901-X01500200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市政维修站大型可移动专业抢险排水(涝)泵车及辅件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9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福建侨龙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林志国 地址 新罗区东城东宝路421号

  2:中标供应商名称 长沙迪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耿纪中 地址 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麓天路12好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包组A:采购两台排水抢险车(排水量≥3400m³/h) 详见附件 2台 2190000.00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不含上牌时间) 4380000.00
包组B:排水抢险车(排水量≥4000m³/h)、辅件 详见附件 2台、2套 1800000.00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不含上牌时间) 3600000.00

 

  七、评审日期:2019-2-19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十五号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张晓南成员: 程柳静、孙宝文、古铁、梁国煊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收费标准规定执行收费金额:9578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5.1无效投标情况:B包组投标人(天津百发电机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的移动排水设备数量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5.2各个包组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5.2.1包组A)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市政维修站大型可移动专业抢险排水(涝)泵车及辅件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DJZ2018-H070W 评标日期:2019年02月19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
得分

技术
得分

经评审的经济价格得分

最终
得分

最终
排名

1

福建侨龙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22.00

39.10

29.02

90.12

1

2

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9.00

23.10

28.94

61.04

2

3

深圳市瑞盈德科技有限公司

1.00

22.10

30.00

53.10

3

5.2.2包组B)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市政维修站大型可移动专业抢险排水(涝)泵车及辅件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DJZ2018-H070W 评标日期:2019年02月19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 得分

技术 得分

经评审的经济价格得分

最终
得分

最终
排名

1

湖南华汛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14.40

47.40

25.29

87.09

2

2

长沙迪沃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2.60

49.20

30.00

91.80

1

3

湖南海河防汛实业有限公司

4.00

3.20

24.82

32.02

3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志学联系电话:0756-26517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2296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联系人:吴细培联系电话:0756-2651788

  传真:0756-2651780邮编:519075

  (三)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香洲市政维修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69-5-2

  联系人:王春蕾联系电话:0756-2222964

  传真:0756-2222964邮编:519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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