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平南县大鹏镇大鹏村石门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GZC2019-C2-60131-GXHT)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GZC2019-C2-60131-GXHT
项目名称:平南县大鹏镇大鹏村石门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联系人:吴毅贤
联系方式:0775-776235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平南县大鹏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毅贤 0775-776235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港宁花园A区1排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江红 0775-4267776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详见公告正文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9年03月04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南县大鹏镇大鹏村石门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编号:GGZC2019-C2-60131-GXHT)流标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3月4日就平南县大鹏镇大鹏村石门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南县大鹏镇大鹏村石门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GGZC2019-C2-60131-GXHT
三、采购内容:平南县大鹏镇大鹏村石门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具体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肆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陆元壹角玖分(¥459726.19)。
四、公告 日期:于2019年2月19日 发布采购公告。
五、流标原因:因本项目资格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本次项目作流标处理。
六、流标公告日期:自流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南县大鹏镇
联系人:吴毅贤
电话:0775-7762352
2、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港宁花园A区1排6号
项目联系人:刘江红
联系电话:0775-4267776
3、监督部门: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5-7820666
投标人认为流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流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或受托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