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GZB-2019-016
由 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招标 的 嵩山路等段人行道海绵城市铺设工程 , 按照法定程序,于 201 9 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 在 鹤壁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 鹤壁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楼 评 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 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或工程业绩 | |||||
1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建造师 |
鹤壁市淇滨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海绵城市改造项目 | |
17102 70 .92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60 日历天 |
刘青霞 |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
闫希臣 |
刘霞 |
李世杰 |
李艳琴 |
王素珍 | ||||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 ||||||||
预算员:王国栋;资料员:梁云华 | ||||||||
2 |
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建造师 |
息县大何二、三期(二期廉租房)、花园二期、(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小区及文化路中段城市广场棚户区改造小区红线外连接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四标段) | |
1737511.43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60 日历天 |
王钊 |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
张欣 |
胡藏海 |
陈娅坤 |
王永乐 |
李东元 | ||||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 ||||||||
预算员:赵文行 | ||||||||
3 |
河南广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建造师 |
淇河路人行道海绵城市改造建设工程 | |
1687364.64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60 日历天 |
王国民 |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
蔡金海 |
刘志勇 |
王勇 |
蔡丽霞 |
花育洁 | ||||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 ||||||||
预算员:刘永刚 |
经评审,河南沐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废标理由如下:资格审查中业绩项未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不符合1.4.1项规定。
公示期: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5日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2-32693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西段百合商务A座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92-32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