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及所属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升级改造达到一级B标准、中水回用达到一级A标准)并通过验收。污水处理厂污泥按国家及省有关要求处理
目标任务:在建成的17座污水处理厂中,运东污水处理厂、中捷污水处理厂、东光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建成渤海新区污水处理厂、沧州运西污水处理厂、泊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在线监测,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责任领导:张金明
责任科室:房屋安全管理科、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责任人:王军强、王耀华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前,泊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沧州运西污水处理厂和沧州渤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运;沧州运东污水处理厂、中捷圣洁污水处理厂、东光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2013年10月31日前,青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南大港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在线监测,污泥处理完全无害化。
2、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建成污水处理厂。
目标任务:青县金牛镇、泊头市交河镇、任丘市苟各庄镇、黄骅市吕桥镇、沧县旧州镇、南皮县乌马营镇、河间市束城镇、沧县兴济镇、任丘市辛中驿镇列入建成的镇级污水处理厂的责任目标。吴桥县宋门乡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列入督导目标。
保障措施:建立周通报、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考核及表彰奖励制度;每月至少1次对全市在建、改造项目进行现场督导,对落后的项目进行约谈、通报。
责任领导:张金明
责任单位:房屋安全管理科、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责任人:王军强、王耀华
完成时限:2011年出台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保障计划或方案,完成立项、征地、规划;青县金牛镇、泊头市交河镇、黄骅市吕桥镇完成前期工作,年内开工建设;2012年5月1日前9个镇全部开工建设;2012年底前40%的镇建成,建立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保障政策和机制;2013年10月以前全部建成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