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治理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县城污水处理厂脱氮脱磷工程 |
县城生活污水 |
3000 |
李元镇—沁新工业园区工业、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程 |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
6000 |
聪子峪—通洲工业园区工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
6000 |
郭道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5000m3/ 日工程 |
生活污水 |
4000 |
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3000 |
沁河源头——县城段人工湿地工程 |
生态修复 |
8000 |
沁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治理内容及任务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① 清理河道及两侧生活垃圾; ② 加强流域生态建设和植树造林工作; ③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 ④ 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乡(镇)长 |
2 |
① 郭道东阳城至中峪龙头段全面禁止采砂; ② 规范沿沁河取水、用水行为; ③ 河道清理、疏通 ; |
县水利局 |
孙团进 |
3 |
① 加大官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 ② 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80% 以上; ③ 改进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水排放标准,确保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标准的 A 级标准; ④ 保证县城污水处理厂连续稳定运行,确保达标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沁河; ⑤ 开征污水处理费 ; |
县城建局 |
李士功 |
4 |
① 公司生活污水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必须回用,不得外排; ② 工艺冷却水,要进一步提高重复利用 , 做好全厂生产、生活污水的综合利用; ③ 拆除所有排污口,只设排洪渠道 ; |
兴茂公司 |
童俊保 |
5 |
① 完善洗煤项目环评手续; ② 生活污水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经处理后用于熄焦,不得外排; ③ 厂区建设地面雨水收集池; ④ 清理所在河道及两侧生活垃圾; ⑤ 拆除排污口,只设排洪渠道 ; |
常源公司 |
杨爱青 |
6 |
① 加强矿井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得闲置;矿井水经处理后,用于灭尘、消防、绿化等,不得外排; ②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 规范整治排污口,设立标志牌; ④ 清理所在河道及两岸垃圾 ; |
黄土坡公司 |
王俊峰 |
7 |
① 加强矿井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得闲置;矿井水经处理后,用于灭尘、消防、绿化等,不得外排; ②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 规范整治排污口,设立标志牌; ④ 清理所在河道及两岸垃圾。 |
马军峪公司 |
郑书红 |
8 |
① 加强矿井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得闲置;矿井水经处理后,用于灭尘、消防、绿化等,不得外排; ②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 规范整治排污口,设立标志牌; ④ 清理所在河道及两岸垃圾。 |
沁新煤矿 |
杨红庆 |
9 |
加强矿井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得闲置;矿井水经处理后,用于灭尘、消防、绿化等,不得外排;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规范整治排污口,设立标志牌; 清理所在河道及两岸垃圾。 |
新源煤矿 |
王志红 |
10 |
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规范整治排污口,设立标志牌; 清理所在河道及两岸垃圾。 |
沁新电厂 |
朱晋保 |
11 |
建设沿沁河的厂区围墙,封闭厂区; 不得设立排污口,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熄焦,不得外排; 清理所在河道及两岸垃圾、煤矸石、煤渣等。 |
明源焦化 |
罗何马 |
12 |
进一步做好全厂水平衡,提高重复用水率,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熄焦,不得外排;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得闲置; 拆除所设排污口; 清理所在河道及两岸工业固废,垃圾。 |
沁新焦化厂 |
杨晓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