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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1-4-2 16:22:5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淮南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各项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早部署、早启动,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开好头、起好步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纳入考核的COD(化学需氧量)和S02(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十二五”国家对污染减排工作考核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控制指标,并且将农业源和机动车污染减排纳入考核范围。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是:全市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1. 5%,S02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3.3%和1.5%,而且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我市西部和风台县污水处理厂8月底前运行负荷都要达到75%,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化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认识,把污染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切实增强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早部署、早启动,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为“十二五”污染减排开好头、起好步。

     二、扎实推进各项减排工程建设,落实减排工作措施,确保完成2011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市城乡建设委要继续加强西部和东部污水管网拓展工程建设。8月底前建成望峰岗污水提升泵站,提高西部污水处理厂收水能力,确保西部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加强东部地区污水管网完善和疏浚工作,力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全年平均运行负荷达到90%。凤台县政府要加快城区污水支线管网建设,8月底前确保凤台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75%。淮南首创水务公司和安徽艾葛赛环境投资开发公司要立即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确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出水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

泥处置工程必须做到正常运行,保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西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处置。凤台县政府要加快污泥处置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建成风台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山南新区管委会要加快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全面建成。淮南经济开发区要加快开发区内污水管网工程建设,与城市污水主干管贯通,将开发区内生活污水纳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凤台县、大通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和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县区、部门要加快新集、上窑、袁庄、毛集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早日建成,其中袁庄、毛集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年内要开工建设。各有关县区要加强已建成的12座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要达到90%以上,实际处理水量要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凤台县、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要立即开展新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前期工作,确保新增6座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年内建成。

     (二)加强燃煤电厂脱硝设施建设和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全面启动3 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提效和配套脱硝设施建设工作。装机3 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实行低氮燃烧提效并确保正常运行。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6#机组脱硝设施年内建成投运,累计脱硝运行时间不少于2个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全市各燃煤发电厂要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要坚持使用低硫份优质煤,严禁使用超过设计煤种硫份的劣质煤炭,控制发电机组燃煤平均硫份不得超过上年。

     (三)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和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安徽淮化集团已建成的废水综合治理项目要做到稳定运行,全年完成COD削减量300吨、氨氮削减量200吨。5月底前,热电分厂240吨锅炉氨法脱硫设施要实现正常运行。医药、煤炭开采和洗选等行业要进行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确保达到国家新标准。各县区政府和农业、环保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全面推行干清粪、垫草垫料、生物发酵床等方法,改进养殖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县区要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重点工程减排项目,纳入年度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中凤台县、潘集区年内分别完成不少于5家规模化养殖场治污设施建设,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毛集实验区分别完成不少于3家规模化养殖场治污设施建设。

     (四)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加大落后装备和工艺淘汰力度。市发展改革、环保等有关部门要严把项目审批关,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市经信委和各县区、有关企业要加大落后装备和工艺淘汰力度,列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皖政[2010] 39号)的53家砖瓦窑企业要全部关停到位;安徽淮化集团两台35吨锅炉和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两台10吨锅炉要实现永久关停。上述各关停企业和落后生产线要完备各项关停文件和手续,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五)加强道路交通大气污染防治和氮氧化物减排。市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推行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油改气;市公安部门要加大黄标车(尾气排放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淘汰力度,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强制报废;市法制部门要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立法工作;市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志管理。

     三、切实加强污染减排监管和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和“一票否决”

     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督查和监管,对于项目进展缓慢或不能稳定运行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其及时整改。建立污染减排黄牌警告和约谈制度。对于减排工程建设严重滞后、治污设施运行不稳、减排措施落实不力,有可能影响年度减排目标完成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提出黄牌警告,并视情况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污染减排工作实施年度考核,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其他有关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依据《淮南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励暂行办法》,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严格实行问责和“一票否决”,市发展改革、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暂停审批该地区或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直至整改到位。对未完成任务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淮南市2011年COD和氨氮重点减排计划项目表

        2.淮南市2011年S02和氮氧化物重点减排计划项目表

附件1 

淮南市2011年COD和氨氮重点减排计划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运行负荷(吨/日)

污染物消减量(吨)

责任单位

COD

氨氮

1

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011

90000

4435

657

市城乡建设委、淮南首创水务公司

2

西部污水处理厂

2011.8

75000

3203

475

市城乡建设委、淮南首创水务公司

3

凤台县污水处理厂

2011.8

18750

813

120

凤台县政府、安徽艾葛赛环境投资开发公司

4

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

2011.12

-- 

-- 

-- 

山南新区管委会

5

国投新集企业辅助中心生活污水处理站

已建成

2500

123

18

国投新集公司

6

田家庵区曹庵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280

21.2

2.5

田家庵区政府

7

田家庵区史院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280

12.8

1.4

田家庵区政府

8

谢家集区孙庙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250

17

1.4

谢家集区政府

9

谢家集区孤堆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280

12.8

1.4

谢家集区政府

10

大通区洛河镇陈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60

16

1

大通区政府

11

潘集区平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200

13.9

1

潘集区政府

12

潘集区泥河镇后湖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100

4.5

0.3

潘集区政府

13

凤台县桂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260

27

1.4

凤台县政府

14

凤台县朱马店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500

22.8

1.8

凤台县政府

15

毛集实验区毛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300

15

1.5

毛集实验区管委

16

毛集试验区夏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280

17.1

1.2

毛集实验区管委

17

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建成

400

18.3

1.5

毛集实验区管委

18

田家庵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1

2011.12

-- 

-- 

-- 

田家庵区政府

19

谢家集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1

2011.12

-- 

-- 

-- 

谢家集区政府

20

八公山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1

2011.12

-- 

-- 

-- 

八公山区政府

21

潘集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1

2011.12

-- 

-- 

-- 

潘集区政府

22

凤台县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站2

2011.12

-- 

-- 

-- 

凤台县政府

23

安徽淮化集团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已建成

1000

300

200

淮化集团公司

24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2011

-- 

-- 

-- 

各县区政府


注:表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具体项目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市环保局,凤台县,潘集区不少于5个,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毛集实验区不少于3个。

附件2

淮南市2011年SO2和氮氧化物重点减排计划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污染物消减量(吨)

责任单位

SO2

氮氧化物

1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田家庵发电厂5#6#机组脱硫

已建成

  10000

 --

田家庵发电厂

2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1#-6#机组脱硫

已建成

  38000

 --

洛河发电厂

3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6#机组脱硝

2011.10

 --

  400

洛河发电厂

3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脱硫

已建成

  36000

 --

淮南平圩发电有限公司

4

淮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田集发电厂1#2#机组脱硫

已建成

  18000

 --

田集发电厂

5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2#机组脱硫

已建成

  18000

 --

凤台发电厂

6

淮南矿业集团电力公司潘三电厂1#2#机组脱硫

已建成

  5000

 --

潘三发电厂

7

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滨淮电厂1#2#机组脱硫

已建成

  3200

 --

滨淮发电厂

8

安徽淮化集团热电分厂240吨锅炉烟气脱硫

2011.5

  800

 --

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

9

安徽淮化集团热电分厂35吨锅炉关停

已完成

  144

  164

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

10

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10吨锅炉关停

已完成

  256

  428

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

11

淘汰砖瓦窑项目

已完成

  1600

  250

市经信委、各有关县区政府

12

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项目

2011

 --

 --

市公安局


注:1、表中SO2消减量为预测值,重点考核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SO2当年实际消减量以当年实际发电量、耗煤量等数据核算为准;1、淘汰砖瓦窑具体项目为列入省政府皖政[2010]39号文件中的企业;3、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项目由市公安局根据车辆强制报废有关规定进行统计确定后报市环保局。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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