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靖安县环保局201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4-26 11:51:5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推进“十二五”环保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环评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以环评和环保审批为基础,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大力加强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审批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2、继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制度,对拟在我县投资新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审查,提供相关意见,做好预审项目环评及环保审批的跟踪管理工作。
3、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监管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等环评要求,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及环保审批要求进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抓好靖安县人民医院、杰浩硬质合金精密切削刀具建设工程、教育印刷包装厂、中部梦幻城、恒茂金罗湾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工作。
4、严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杜绝“重审批、轻验收”现象,依法查处未经试生产批准或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督促靖安县污水处理厂、教育印刷包装厂、南特股份公司等企业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把好项目验收管理关。
5、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做好建设项目服务工作,融优质服务于依法行政之中,减少工作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6、确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基数。以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为抓手,全面摸清“十一五”末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及分布情况,为合理确定我县“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减排基数,储备减排项目,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奠定基础。
7、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扎实做好新增指标形势分析和项目疏理,摸清底数,提出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抓好减排任务的分解落实。切实加强数据统计、台帐管理、核查核算等工作,夯实减排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减排认可率。
8、继续推进靖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加快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泥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加快推进靖安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9、加大对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现场督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发挥最大减排效益。
三、推进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
10、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以农村工业污染、生活污染、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快解决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11、继续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12、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办法,认真做好我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筹备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创建并获得命名。
13、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力度,力争江西省种质资源库项目尽快在我县建设,并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四、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14、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抓好欣荣钨矿、弘达矿业、罗湾瓷土公司以及洪屏电站等企业生态恢复工作。督促欣荣钨矿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弘达矿业尾矿库工程项目尽快建设并投入使用,减少环境污染。
15、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餐饮服务业油烟、娱乐行业噪声和建筑工地噪声挠民问题的整治力度,改善人居环境。
16、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17、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涉重企业的监管,规范涉重企业危废处置行为,严防重金属污染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8、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的突出污染问题。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严格防范环境风险。
19、继续开展全县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企业、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
20、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巡查、监测和保护,严厉打击危害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安全。
21、进一步完善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排污费征收的有关政策,依法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
22、开展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开展环保宣教活动
23、以学校和社区为重点,开展系列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环保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24、以“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日为契机,多种形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宣传活动,使全社会自觉形成良好的环保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支持环保工作的氛围。
25、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思路,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阵地,抓好信息报道工作,为各级领导充分了解环保情况和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七、提高自身能力建设
26、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按照国家三级站建设标准,逐步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积极派员到上级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学习,提高监测技能、监测质量和水平。
27、组织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以“创先争优”和党务公开活动为载体,按照省、市、县关于发展提升年活动要求,对照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使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28、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从教育、制度和监督入手,强化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建设一支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政务实、秉公执法的环保队伍。
29、抓好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的投入使用工作,以搬迁新大楼为契机,在精神上焕发新风貌,在工作上体现新水平,重实际、务实事、求实效,促进我县环保工作走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八、全面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30、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我县经济发展。
3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立足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维护社会稳定。
32、认真抓好普法、村建、统计、计划生育等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职能,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3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靖安县环保局)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