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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发布时间:2013-10-12 10:40: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推动自治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顺利开展,确保2013年减排任务圆满完成,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自治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污染物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动员各方面力量,扎实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自治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与“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目标同步削减,为经济发展提供容量保障,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7、《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

8、《塔城地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9、行署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10、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3号);

11、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90号);

12、《自治区环保系统“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办法》;

13、关于《塔城地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14、2012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

(三)编制原则

1、完成减排目标与促进发展平衡的原则。按照持续发展、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发展,以及“环保优先、生态立县”的要求,科学利用环境资源,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污染减排工作,完成国家、塔城地区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目标及经济发展目标。

2、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相互衔接的原则。坚持与和布克赛尔县国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规划与环保法律法规的衔接一致,严格按章办事,最大限度的防止和消除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3、可操作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布克赛尔县总量控制要求,结合排污单位实际,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单位和项目,明确具体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采用高方案预测,突出风险。对新增污染物消减量从严核算,降低风险。

4、服从环境质量的原则。依据区域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环境质量现状和主要污染物的特性,按照保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身体健康的要求,保护与改善环境质量。

(四)编制的基本方法

按照“原则”,实行辖区控制与区域控制相结合的方法。

1、实行“绩效”控制。对自治县单位GDP和单位工业产值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进行控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及塔城地区有关法规和政策、自治县经济结构、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现状,确定控制目标。

2、对敏感区域实行重点总量控制。对人群聚居区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总量控制。对地表水体、地下水富藏区和水源地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进行排放的总量控制。依据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确定控制目标。

3、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作为项目审批的必要条件。依照自治区确认的“十二五”减排企业名单,新建项目新增指标首先从辖区“应治尽治,应关尽管”的减排项目中解决,并且项目隶属公司按照“以老带新”的原则,优先在辖区所属排污单位应减排量中平衡。

二、总量控制措施

(一)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相关部门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自治县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县发改委主要负责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县经贸委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及供热站废气处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机动车年检、报废工作;县农业、畜牧局做好农牧业污染源控制工作;县环保局主要负责总量控制计划的拟定、贯彻落实、污染源监督管理。

(二)加强监督管理

县环保局要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和减排项目的日常监察,完善重点污染源管理台账,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和依法处罚。与此同时,县环保局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的审核与考核,实行监测数据的跟踪监测与追究制度。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监控平台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办法,使其能够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效能。

(三)大力实施工程减排

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步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强电力、热力、建材、造纸等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浓度或总量达标排放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工作,在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坚持“以新带老”和区域总量替代平衡原则,使辖区污染物新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减排

进一步落实国家和地区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清洁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努力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执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制度,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采用企业自筹,财政补助,引入第三方投资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重点减排工程的顺利实施。发改、经贸、建设等管理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性贷款,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的支持力度,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污染减排。

(六)强化总量控制考核

按照“应治尽治、应关尽关”的要求,对各企事业单位、乡、场、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履行职责不力,未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责任单位,对问题突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加强舆论宣传监督

继续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环境、总量控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努力使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环保工作。

三、重点减排项目及预期削减能力

结合《塔城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及年度工作要求,确定2013年我县重点减排项目及减排量如下:

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

2013年根据地区环保局要求,自治县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共2个。

1、和什托洛盖镇集中供热站,2013年预计减排二氧化硫60吨。。

2、和布克赛尔县雪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61吨。

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

2013年根据地区环保局要求,自治县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共6个。

1、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公司五矿,预计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09.35吨。

2、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公司六分公司三号井,预计化学需氧量减排量52.29吨。

3、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公司四矿,预计化学需氧量减排量7.3吨。

4、和布克赛尔县枭龙煤矿,预计化学需氧量减排量36.48吨。

5、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蒙格尔肉类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化学需氧量减排量31.62吨。

6、和布克赛尔县王府酿酒厂,预计化学需氧量减排量5.61吨。(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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