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行业资料 >> 正文

容县“十二五”养殖业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7 14:25: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农业源纳入减排领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为我县水污染物减排重点,我县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特别是养殖业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问题还很突出,养殖业的污染还相当严重,大多数治污设施比较简陋,以水冲粪方式进行,雨污不分离,污水收集系统尚不完善、大部分养殖场废水超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成绩不明显,畜禽养殖污染减排任务不完成,我县的污染减排任务就不完成。为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1〕1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及《玉林市“十二五”养殖业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12〕183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完成全县“十二五”农业源减排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水资源、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总体目标,明确目标、强化职责、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养殖业治污,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

二、总体要求

针对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基础较薄等现状,通过推行清洁养殖技术和生态养殖方式,根据种养面和环境纳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数量,达到农牧结合、种养平衡。通过大力实施先进污染控制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通过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促进畜禽养殖减排工作全面开展,形成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全过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管理体系;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方式处理污染物,包括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方式收集粪便、污水进行厌氧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粪渣和沼渣进行综合利用或制取有机肥、应用微生物发酵床治污技术。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综合利用水平。通过建立完善畜禽养殖业减排统计、考核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畜禽养殖业减排管理机制。有效改善我县养殖业污染现状,完成“十二五”养殖减排目标任务。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县农业源COD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126.69吨,控制在616.89吨内;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27.12吨,控制在139.5吨内。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在2015年前要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基本要求是: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方式收集粪便、建设沼气池、废弃物综合利用;做到废水达标排放;全部规模化养殖场COD平均去除率要达到90.6%以上,氨氮平均去除率要达到55.6%以上。

四、成立县“十二五”养殖业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县“十二五”养殖业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全县养殖减排方面的工作。

组 长:王缉春  副县长

副组长:覃兆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桂春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甘文忠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陈维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  金  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华炎  县监察局副局长

甘楚宗  县财政局副局长

莫乃炎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  杰  县环保局副局长

陆家波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  威  县工商局副局长

侯文雄  县能源办副主任

黄鸿图  县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陈桂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莫乃炎同志、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的职能主要是计划、部署、指导、督促全县养殖污染减排工作。联系电话:5322778。办公室下设工作推进组,设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推进农业减排相关工作,联系电话:5322778;减排核算组,主要负责农业减排核算相关工作,设在县环保局,联系电话:5322400。

五、进度安排

为了完成我县“十二五”农业减排计划,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都要进行治理,分年度按比例完成。凡列入当年减排计划的养殖场必须如期完成设施建设和治理任务并通过核查验收,自治区和玉林市每年下达的计划减排项目必须确保完成。治理项目数以上年环境统计为准。“十二五”养殖业的减排工作分四年完成,分年度治理进度具体数见下表:

治理进度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完成项目数

13

以上一年环统为基数

以上一年环统为基数

以上一年环统为基数

占全部项目的比例

24%

26%

26%

24%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养殖减排工作力度。县政府将把辖区内的养殖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并签订责任状,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和要求,确保养殖业污染整治及减排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定期研究养殖减排工作,解决养殖减排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养殖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养殖减排任务。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由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牵头,发改、财政、环保、住建部门配合开展实施。各部门要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协商,定期对养殖减排工作进行协商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科学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组织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提供畜禽养殖数量数据,定期将养殖污染源减排情况进度通报环保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养殖业减排核算。

环保部门:配合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推进养殖业治污工作,会同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协调解决畜禽养殖减排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设施环境监管力度,牵头组织养殖业减排核算。

发改部门:负责争取养殖业减排扶持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养殖业减排重点治理工程。

财政部门:争取上级减排专项资金的支持,负责督促各单位落实农业源减排资金,拓宽资金渠道,保证专项资金有效使用。

工商部门:配合水产畜牧兽医、环保等有关部门做好对不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养殖场依法进行整治;新、发、扩的养殖建设项目必须得到环保同意后才能办理工商有关证照。

国土部门:协调解决农业减排治理工作涉及的土地使用问题。

能源办:负责加快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

住建部门:做好养殖业减排工程项目中雨污分流设施可行性的审查等。

宣传部门:做好对养殖业减排工作的宣传报导。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养殖业减排工作,对玩忽职守、推进不力、不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人员按规定进行问责。

有关养殖场(小区):作为养殖污染减排实施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污染治理的职责,积极主动筹集污染治理资金,定期向水产畜牧兽医和环保部门报告减排任务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减排技术规范要求按时建设完成治污设施,完善减排档案。

(二)全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每年确定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全力推动建设,确保每年按计划任务完成减排治理任务。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包括建设雨污分流,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污水厌氧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农业利用或达标排放。鼓励社会运作或政府设立项目,有计划、分阶段建设一批畜禽粪便有机肥厂,大力发展有机肥产业,以有效促进区域养殖场废物的综合治理,力争做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三)抓好养殖减排示范点建设。在2012年9月前选择3-5个规模化养殖场作为养殖减排试点,严格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要求,推行干清粪、雨污分流、建设治污设施、粪便生产有机肥或农业利用等实施,探索总结成功做法后以点带面,全面铺开。鼓励以农牧结合、种养平衡为方向,建立1-2个生态循环生态示范点,全面提升养殖废弃物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水平。

(四)建立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资金支持。建立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进我县养殖业减排工作。加大对大中型沼气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畜禽养殖企业开展农业清洁生产,对达到行业内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禽畜清洁养殖示范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或政府给予资金补贴,提高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五)引导推进养殖散户向规模化、小区化发展。积极引导养殖散户向规模化、小区化发展,提高规模化、小区化养殖比例,改变养殖散户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县养殖业总排放量偏高的情况,以利于治理和减排,减轻我县养殖业减排压力。

(六)加强督查,强化监管。由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各乡镇开展养殖减排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十二五”养殖业减排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开展养殖减排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养殖减排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生产的发展。环保部门加大对农村地区特别是畜禽养殖的环境监察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执法;对新、改、扩的养殖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审批制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验收制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予批准建设,从源头上控制新的养殖污染源生产。

(七)强化考核,实行问责。由县“十二五”养殖业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有关单位年度养殖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以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相结合,并纳入绩效考核中。凡是列入自治区与国家(也是容县与玉林市)签订的减排责任书中的养殖减排项目不按时完成,并通不过国家检查、核查的,将被上级环保部门“区域限批”。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农业减排任务不能完成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八)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养殖业减排培训班、考察示范点等形式对养殖业主进行培训,提高养殖业主减排意识和水平;采取电视、报纸等方式宣传养殖污染减排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容县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