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兰溪河、志溪河(以下简称“两河”)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两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两河”流域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确保在流域交界断面水质达标。
(二)谁污染、谁治理。明确治污责任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投入。流域内企业负责各自的工业废水治理并达标排放。
(三)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强化老污染源治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四)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全面治理“两河”流域内的工业源、生活源、农业面源,全面实施两岸绿化、河道疏浚工程,整体推进“两河”流域水环境保护。
二、治理任务
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治污、活水”的基本思路,从2013年开始,全面启动“两河”流域内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污染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源的治理。启动西林港闸建设工程、团洲闸至兰溪镇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志溪河尾闾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泥江口、新市渡河段堤防培修护坡、水闸工程建设及“两河”沿线清淤扫障工程、绿化工程。
三、治理范围
兰溪河流域从兰溪河三里桥至小河口段;志溪河流域从泥江口镇经新市渡镇到会龙山办事处。
四、治理时间
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
五、治理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治理,让兰溪河水“活”起来,志溪河水“清”起来,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治理目标。
(二)年度目标
2013年:一是全面关停整改“两河”流域32家污染企业,杜绝新的污染企业入驻;二是全面整治河道内拦网、杂草、漂浮物和河岸的生活垃圾、违章建筑,建立健全常态管理机制;三是摸清“两河”沿岸畜禽养殖情况,划定限养区和禁养区。推行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完成兰溪镇、新市渡镇、泥江口镇三个垃圾中转站建设。规划、申报兰溪镇、新市渡镇和泥江口镇三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五是规划好全区竹制品加工工业园;六是对“两河”沿线矿山开采进行集中整治;七是实现“两河”流域河道功能基本恢复,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高,水环境明显改善。
2014年:一是集中整治、整合“两河”沿线竹制品加工业,关闭污染严重且工艺落后的竹制品加工场所,打造以新市渡镇、泥江口镇为核心的两个竹制品加工工业园;二是集中整治“两河”沿线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对养殖生猪100至500头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养殖生猪500头及以上的进行限期治理。全面启动“两河”沿线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是兰溪镇、新市渡镇、泥江口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在2014年6月30日前投入运行;四是完成罗溪渠、卧龙渠截污工程和兰溪河河底清淤工程;五是实现“两河”流域水质达Ⅳ类标准。
2015年:一是龙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2015年12月投入运行;二是实现水利和环保建设工程全部扫尾;三是对“两河”沿线全面绿化,建立“两河”湿地保护区;四是对“两河”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常态管理机制,使两河流域水质达Ⅲ类标准。
六、责任分解(见附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区人民政府成立“两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贺辉任组长,副区长杨凯波、彭小平任副组长(涉及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由彭小平具体负责,涉及工程建设和除环境治理保护的其他工作由杨凯波具体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农村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赫山环保分局、赫山供电局、赫山工商分局、朝阳工商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地矿分局、赫山公安分局、龙岭工业园、会龙山街道、赫山街道、泥江口镇、新市渡镇、龙光桥镇、兰溪镇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环境治理组、工程建设组。
(二)突出工作重点
兰溪河的综合治理重点是通过水利工程建设,让水“活”起来,建设团洲闸、西林港闸,引资水入兰溪河、鹿角湖,实现河湖连通,河、湖、渠水大循环,优化水生态环境。志溪河的综合治理重点是治污,一律关停取缔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规范企业合理排放,逐步实现排放达标。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水环境,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两河”流域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出台“两河”流域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凡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完不成整治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两河”流域治理出现大的、新的污染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