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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污水处理费用12月份开始全面上调

发布时间:2008-10-29 11:04: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近日,记者在市物价局了解到,为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城市供水事业健康发展,经过价格听证和省物价局审批,我市污水处理费用从今年12月份开始全面上调。

调整之后的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为0.5元/立方米,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为0.8元/立方米,其它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为1元/立方米。

此次市区污水处理费上调,主要是因为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过低,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转。据介绍,我市现行污水处理费是2000年8月起执行的,消费性用水污水处理标准为0.2元/立方米,工业用水污水处理标准为0.4/立方米,其它用水的污水处理标准为0.6元/立方米。2005年底,市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要靠政府补贴才能维持正常运营。

2004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要求各地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2007年6月3日,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提高收费标准,1立方米用水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原则上不低于0.8元。去年,市污水处理厂按保本微利的核定原则,结合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该厂成本审核的结论,并考虑到居民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提出了调价方案,供市民代表听证审议。审议通过并报送省物价局审批后,我市新污水处理费标准定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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