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村庄存在的“污水乱排、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畜禽乱跑”等现象,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发文,要求各地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山东省提出,对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乡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有条件的乡镇要建成垃圾处理场。偏远或海岛地区,可以按照“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处置模式进行处理。建立村级危险废物收集点,报废农药、农药瓶(袋)等要逐步实现统一收集。到2010年,建设1000个行政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示范工程、20个10吨/日的垃圾填埋场。
山东省还将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山东省要求,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的村镇要结合农村改厕、改厨、改圈与沼气工程建设,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到2010年,力争建成5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工程,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20%、25%。
在此基础上,加强村镇绿化,改善道路状况,整治河道、沟渠,实现农村“三清”(清理粪堆、清理垃圾堆、清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宽带网)、“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力争到2010年,使全省30%的乡镇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30%的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