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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中心城区居民类污水处理费上调

发布时间:2008-12-2 11:21:4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12月1日起,荷城街道中心城区居民类污水处理费从0.65元/m3调整至0.8元/m3。 
  此次调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新标准,是根据11月初召开的荷城街道中心城区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座谈会意见,进行研究决定的,并已经高明区政府审核同意。
  调整后,中心城区居民类(指城镇住户、持暂住证租住户和饮用区自来水农户)污水处理费从原来的0.65元/m3调整到0.80元/m3;其他类(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社团、个体户等)从0.80元/m3调整到0.90元/m3。
  此次调整不包括荷城街道三洲片区,三洲片区居民类每立方米仍为0.5元,其他类为0.6元。该区物价局通报称,其他镇(包括原富湾镇、西安旧圩区域)在各自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入使用之前,将参照杨和、明城、更合三镇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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