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黑龙江省有9个市县建成了16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131.4万吨,COD削减量为78383.45吨。截至11月底,黑龙江省今年(2008年)完成5个污水处理项目,合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5万吨/日,新增COD削减能力35500吨。全省新建排水管网1126.7公里。
目前,黑龙江省已有17个市县(区)开征了污水处理费,还有5个市县明年(2009年)1月开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10个市县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平均收费标准0.8元/吨,全年预计征收污水处理费4亿元,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和配套管网的维护。各污水处理厂按照国家及省的有关要求,在进水口及出水口分别设置在线监测仪表,对进出厂各项数据进行24小时监控。此外还安装测量水量的电磁流量计,准确计量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情况,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据悉,下一步黑龙江省将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国家治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为契机,重点组织好列入松花江流域水防治规划40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实施,争取所有项目在200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此外,做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规划的修编工作,将3万人口以上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省规划,以提高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计划开复工城市污水治理项目53项,处理能力202万吨,总投资76.3亿元。新建25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96万吨,投资39亿元,建成运行后处理率可达40%左右。(记者 王玮)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