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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污水处理费延至7月起上调

发布时间:2009-1-16 11:48: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备受关注的广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又有最新进展。昨天下午,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在市政府主持召开座谈会,再次听取各方意见,并建议市政府采纳优化收费新方案,延至7月1日实行。

  新方案再降污水处理费

  去年12月30日,广州召开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主要收集到“希望缩小调价幅度,实施阶梯水价并拉大价差,适当延缓实施”等三方面意见,新优化方案对此予以充分采纳。

  “首先是将普通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调价幅度降为28.57%,明显缩小。”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新方案改为”每户居民月用水量在22吨以内(含22吨)的按0.9元/吨计费,调价幅度降为28.57%,而污水量按实际用水量90%计,即每用1吨水的污水处理费实收0.81元,仅仅达到省(粤价[2008]257号)文件规定“珠江三角洲地区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元/吨”的政策底线。

  行政事业、工业、商业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比原方案下调0.1元/吨。

  拉大差距鼓励节约用水

  新方案有意拉大阶梯之间收费差距。对居民每户月用水量超22吨部分,按分阶累进计价方式收费:22~30吨(含30吨)部分,每吨1.2元;30吨以上部分,每吨1.5元。据了解,上次听证会上的推荐收费标准是22~30吨(含30吨)部分,每吨1.1元,而30吨以上部分,则是每吨1.2元。“有很多市民认为这样的收费标准差距不大,作用不大。”新方案适当拉开价差,以期利用价格杠杆,鼓励节约用水。

  新方案延缓至7月实施

  对于市民希望延缓实施的意见,市物价局及有关部门经研究后建议延缓至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初期,居民生活类污水暂按0.9元/吨计费,时机成熟后再实行分阶累进计价。

  广州应推广节水设备

  广州是目前国内人均用水量最高城市之一,以2007年为例,十区总用水量为147750万立方米,而北京、天津、武汉、南京分别为60616、41652、55543、35072万立方米。从户均用水量来说,广州一户家庭用水量相当于3个北京家庭、2个上海家庭的用水量。市政协委员李莎说,广州既是水质性缺水的城市,也是全国人均用水量最高城市之一。政府除加大对污水处理投资外,应该推广节水设备,如有些地方为了节水免费给市民更换用水量大的马桶,或改成节约型水龙头。

  同时,应加强管网管理,管网漏水率很大,白白浪费水资源。还有些洗车店,应该采取少节水型洗车。

  而市人大代表唐清华表示,应该加大偷排力度,因为偷排行为对其他环保型企业不公平。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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