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缘由
在江门今年的两会上,同时出现了三份案由同为“加快我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不同提案建议。在刚刚通报的2008年江门市政府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中,未完成的两大项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占了一大项,开平、恩平、台山均必须进行“解释”。建议提案的强烈关注一方面表明污水处理项目在目前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则是近年来这方面工作推进速度远没有达到代表委员们的期望。
□建议内容
为经济发展
腾出环境容量空间
政协民建江门市委员会:加快江门市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目前,江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约为80%,城镇仅为40%左右。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和使用,将有效改善城镇水质,减少污染,对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有重大的促进。二是提升环境容量空间,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江门市经济发展受污染减排指标的制约,其中,“十一五”期末的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万吨。按GDP年增长14%测算,2010年江门市GDP总量将达到1580亿元,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将达到8.7万吨,实际削减任务为3.7万吨,缺口大,形势严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用,是削减化学需氧量的主要途径,是解决江门市经济瓶颈受限制的最重要的有效渠道之一。
人大代表杨音:由于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耗资大、占地大,还需考虑方案论证、运营费用、选址、征地等实际问题,目前江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要受认识不足、资金短缺、征地困难、管网建设滞后等方面的制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未如理想,经济相对薄弱的镇表现尤其突出。
人大代表谢升:加快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是江门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已成熟、实际操作完全可行。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若因地制宜,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技术方案,如选址、布局、开源节流、采用新工艺,可将运行成本控制在0.2元以内(海南省运行良好的人工湿地城镇处理成本已降低至0.1元)。按每吨0.6元污水处理费计算,已有100%—200%回报空间。
规划资金方案
一样都不能少
政协民建江门市委员会:对全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统筹规划建设,对已有计划兴建的污水厂项目,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限期上马。未有兴建计划的各镇,也要抓住机遇,适时规划。各级政府要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对各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及减排量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收费政策不落实、或设施正常运行率达不到要求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对因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要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对按期完成的实行奖励措施。
人大代表杨音: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引导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环保资金投入机制。一是把污水处理费作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和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来源之一,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城区和镇区收费标准,并且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缓解运营、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二是切实加强银政沟通,在项目的融资方面争取得到金融单位的支持;三是充分利用大企业、大财团资金,将部分基础设施推向市场,采用BOT、TOT、股份制经营等模式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四是积极向中央和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有关部门应深入研究国家财政政策对污水处理项目的相关影响,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在资金扶持、土地审批等方面有何实质性的支持措施,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及时向省一级上报项目,争取得到省和国家财政的支持。
人大代表谢升:实际操作时要选择合理的技术方案。开源还需节流,为了节约建设成本,要在工艺上动脑筋。目前污水厂建设有两种常用的方案,一种是生物处理技术,另一种是生态型的处理技术,其达到的标准和造价也各有高低。污水厂的建设应因地制宜,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技术方案。污水厂的选址、布局方面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并借鉴邻近地方的建设经验。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