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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区污水处理费价格3月起调整

发布时间:2009-4-1 9:43: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落实省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费调整政策,经成本审核、召开听证会等程序,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自来水到户价格将从本月起调整。从3月1日起,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立方0.61元调整为0.71元,比听证价格0.75元降低了4分钱;自来水价格平均到户水价由现行每立方2.07元调整为2.32元。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调整分三步走

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实行一次听证,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以逐步实现市区污水处理费"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第一步:从2009年3月1日起由现行的0.61元/m3(随水价带征0.55元/m3)调整为0.71元/m3(随水价带征0.64元/m3)。第二步:2010年12月1日起由0.71元/m3(随水价带征0.64元/m3)调整为0.86元/m3(随水价带征0.77元/m3)。第三步:2011年12月1日起由0.86元/m3(随水价带征0.77元/m3)调整为1.00元/m3(随水价带征0.90元/m3)。

各类水价每立方均

上调0.25元

因全省调整水资源费等因素影响,自来水价格相应调高。市区自来水价格平均到户水价由现行的2.07元/m3调整为2.32元/m3。具体分类水价调整情况为:生活用水由现行的1.80元/m3调整为2.05元/m3;工业用水由现行的2.03元/m3调整为2.28元/m3;行政用水由现行的2.05元/m3调整为2.30元/m3;经营用水由现行的2.95元/m3调整为3.20元/m3;特种用水由现行的3.79元/m3调整为4.04元/m3。

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用户也作相应调整,即第一阶梯到户水价由现行的1.80元/m3调整为2.05元/m3;第二阶梯到户水价由现行的2.43元/m3调整为2.76元/m3;第三阶梯到户水价由现行的3.05元调整为3.46元/m3。

公益事业单位及特困户等

污水处理费减半或免收

凡使用自来水及自备水源的用户均纳入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并按用水量征收,但公益型事业单位等减半征收污水处理费。市物价局通知要求,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生活用水)、公立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敬老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和以水为原料及生产过程中水蒸发量大的单位(如制冰厂、矿泉水厂等)按用水量的50%征收;对自备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且直接排入海洋、江河、湖泊,不使用市政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征收污水处理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和五保户,免征污水处理费。

三大因素决定污水处理费调整

市物价局局长麦马佑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国家政策性要求;二是保护湛江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优势;三是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各地污水处理费用都是采取"谁污染谁出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全部由当地居民和企业负担。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湛江城市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城市污水处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应增加了城市污水处理的费用,目前市区每立方污水处理成本近1元。现在,市区已经有霞山和赤坎两个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15万吨,市区平均每天排出的20万吨左右生活及工业污水过半经过处理,有效保障了湛江城市的生态环境。

麦马佑说,为了保护湛江的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这一优势,根据国家、省政策要求以及湛江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城市污水处理的能力,逐步实现市区污水处理的"保本微利"。但调高污水处理费,同时相应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从发展的角度出发和长远来看,在生态恶化与负担增加这两者之间只能"两弊相衡取其轻"。

湛江日报 记者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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