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提出的“加快落实污水、垃圾处理征收政策”要求,确保我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近日,在召开全市2009年城市水务暨“两费”征管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下达全市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目标工作任务,要求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36000万元、生活垃圾处置费15000万元。
据了解,2008年,市市政委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代征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市征收污水处理费额为36177万元、垃圾处置费征收额为13304.19万元,分别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去年同比增长14.48%、27.35%。
本文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重庆市政府下达今年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09-5-18 11:03: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