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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湖北荆州段所有沿江排污口将进行整治

发布时间:2009-6-4 11:28: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昨日(6月2日),荆州市创卫办透露,8月底前,将对长江干流荆州段所有沿江排污口进行整治,并取缔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市城区郢都水厂、城南水厂、金凤水厂、南湖水厂、临江水厂、柳林水厂等6个饮用水保护区。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对饮用水保护区内餐饮业(含餐饮船)污水排放单位整改;对沿江排污企业整治;对垃圾等废物进行清理;对码头及船舶污染整治。通过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9月30日前,沙市区、荆州区、荆州开发区将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水污染物企业进行排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放水污染物建设项目,无条件停止建设,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对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沿江排污企业,督促企业建设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来源:荆楚网 作者: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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