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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海河流域开始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

发布时间:2009-8-5 10:44:4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继沙颍河流域后,河南省海河流域也开始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政策,今后安阳、鹤壁、新乡、焦作和濮阳五市必须为自己向下游排污的行为埋单。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厅了解到,《河南省海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已从8月3日起实施。

该办法适用于河南省辖海河流域(包括金堤河)的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包括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等五市和大沙河、卫河、共产主义渠、汤河、淇河、马颊河、金堤河、西柳清河和黄庄河等九条河流。河南省环保厅负责核定各考核断面每周的污染指标超标情况和扣缴补偿金的数额,并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将补偿金扣缴情况每季度在新闻媒体上通报。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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