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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开展重新核发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发布时间:2009-8-26 11:0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合肥市正在开展重新核发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今年首次对59家医院以及日均排放废水1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发放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这是记者8月25日从合肥市环保局获悉的。
 
我国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来规范排污单位行为。环保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依法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作为排污单位守法和环保部门执法以及社会监督的凭据。为加强污染控制,合肥市环保局在2006年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到期的情况下,今年重新核发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使企业真正做到持证排污。
 
合肥市今年排污许可证发放以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基础,核发范围包括日均排放废水1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医院,其中59家医院以及日均排放废水1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首次列入。全市共发放排污许可证318家,囊括占全市排污量90%以上的排污单位和全部城市污水处理厂。与往年相比,合肥市今年不仅明确排污单位排口污染物排放量,而且新增排污单位最终排入环境中污染物总量。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刘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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