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污水处理厂一角。
核心提示:
市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拟由0.5 元每吨提高到0.8 元每吨,涨幅为60%。昨日上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市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调整价格听证会,与会代表原则同意提高污水处理费,同时提出污水处理费调整应适度适时,并对特殊群体给予政策照顾。
价格调整的依据和理由
听证会上,听证方案提出人陈述时指出,污水处理费属于《广东省定价目录》的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省政府要求粤东西北地区在今年内必须达到每吨0.8 元以上的目标,而现行征收标准为0.5 元每吨。适度调整收费标准,可利用价格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污水处理行业,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步伐,促进治污减排和生态文明,推进市区环保建设。同时,市区两家污水处理厂——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南污水处理厂成本增加,企业收不抵支,制约了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发展。
听证方案提出人据此提出,经营、生产、居民用水按排水量(即实际用水量的90%)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每吨0.5 元提高到 0.8元。
据了解,市物价局将对此次听证会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吸纳后,确定调整方案并提交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将公之于众。
居民户每月支出增8.58元
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市污水处理厂的成本监审显示,该厂运行成本为0.55 元每吨。城南污水处理厂由于提供的成本资料不全面,未对其核定成本。由于市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未竣工结算,未列入成本监审。依据市环保局出具的在建工程成本补充说明,预测在建工程成本为每吨0.4 元。两项叠加,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总成本将达 0.95元每吨。
今年上半年市区供水价格提高,再加上这次污水处理费拟每吨提高0.3 元,将给市区经营、生产、居民用水户增加一定的负担。据市物价局测算,按市区居民每户平均月用水量28.6 吨计算,每户月增加支出8.58 元;经营服务业平均月用水量113 吨,每户增加33.9 元;工业生产企业平均月用水量2965 吨,每户月增加支出889.5 元,但万吨以上用水大户月支出将增加3000 元以上,影响较大。
代表:价格调整应适时适度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社会各界代表20 名,实际到会19 名,符合规定。污水处理费应上调成为绝大多数代表的共识;但在调价幅度和时间等问题上,代表们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市政协委员叶东平:污水处理费去年3 月从每吨0.2 元调到0.5 元,此次拟再度上调到0.8 元,涨幅较高较快。居民污水的排放量要远远少于企业,在处理污水的难度方面,生活污水的处理难度也要远远低于企业排放的污水,因此应对经营、生产、居民用水分类征收污水处理费,不搞一刀切,突出“谁污染、谁治理”。同时,成本核算要透明,污水处理费的价格调整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符合省政府的要求,又要营造公平、公正、合理的收费环境。
市财政局代表甄海华:市区两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收支两条线,从往年的情况及今年一至十月的情况看,收不抵支、收支矛盾较大。污水处理费适当上调能提高企业运行质量,保护我市生态环境;利用价格杠杆,可促使市民提高节水、环保意识。
市规划建设局代表洪炎雄:对本身配备了污水处理设备的企业,价格调整后怎样收费,应区别对待。
工业企业代表余学文:污水处理是一项民心工程、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也应对此承担责任与义务,上调污水处理费的压力不应全部压给企业,也不应全部转嫁到居民身上。
市消委会代表刘启基:污水处理费一次性增幅60%,幅度太大,应分阶段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与市民关系密切,听证时应增加居民代表的比例。
居民代表谭坤明:价格调整涉及千家万户,应充分听取民意,特别是居民的意见。对于社会困难群体应给予适当照顾。代表们还认为,污水处理企业自身也要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污水处理费用征收应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各界监督。本报记者 叶能军 文/图 来源: 河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