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的六成,三年内达不到七成,这个地区的环保审批将受限,建设资金也将暂缓。这是记者从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暨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现场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据了解,我省将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如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安徽省环保厅将不仅暂缓这个地区涉水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同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对因配套管网不到位造成进水浓度过低、运行负荷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当地政府尽快解决;对出水不能达标排放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并征收其排污费。对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挂牌督办。
为了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有新建、在建污水处理厂要配套脱氮除磷工艺,确保达到城镇污水处理一级排放标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应于明年年底前完成脱氮除磷改造。加快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凡仍未安装到位的,各级环保部门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今年年底前必须安装到位,逾期未安装的,予以高限处罚。(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王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