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到2009年底,渭河流域已建成48家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80.4万吨,近四年的建设规模达到了2005之前近30年建设规模的4.8倍,渭河流域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提前一年实现预期目标,其中咸阳、宝鸡、渭南三市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
根据陕西“十一五”规划目标,到2010年年底前,渭河流域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二级)达到70%以上,所有县城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投入正常运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2006年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渭河污染治理作为事关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的大事来抓,全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经过进一步督促各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到2009年底,渭河流域已建成48家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76.4万吨,渭河流域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提前一年实现预期目标,其中咸阳、宝鸡、渭南三市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仅余8家,分别是西安的周至、户县、蓝田和第五污水处理厂,宝鸡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咸阳的南郊污水处理厂和铜川的新耀、宜君污水处理厂。目前这8家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建设,将在今年全部建成。
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上,陕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转变建设经营模式,推进产业化发展。提出推行“企业建厂,政府建网,企业运营,政府监管”的建设运营模式,沿渭各市就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的要求,根据各自情况,选择“BOT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产业化治污方式”,或者采用打包建设的方式等,破解政府资金不足和产权结构单一的难题。咸阳14个污水处理厂和渭南的8个县级污水处理厂都采取“企业建厂,政府建网,企业运营,政府监管,企业按规定标准排放,政府按达标水量付费”的BOT模式,在资金上解决了政府投资不足的问题,缓解了财政压力;在管理体制上政府和企业之间形成了相互协作、相互制约、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有效避免了“晒太阳”工程现象的发生,实现了污水处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二是科学监管保障产业化治污健康实施。为加强对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全省已对所有污水处理厂安装了污染源在线装置,并与省、市监控平台实现了联网,随时监控掌握进、出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水量状况。同时,坚持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作为环保专项行动和日常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对进、出口水质状况进行抽查和取样监测。对超标排污问题,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保证了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守法经营、达标排放。中国经济网(记者 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