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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实行污水排放许可证制度 下月起发放排水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0-1-28 9:44:5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沈阳将实行污水排放许可证制度。图为由建设部统一制作的《城市排水许可证》。 

  昨日,记者在沈阳市排水管理处获悉,沈阳将实行污水排放许可证制度。排水许可证发放将于今年2月1日起开始。

  沈阳市排水管理处总工程师唐东说,据不完全统计,现在沈阳城区每天的污水排放量约138万吨,污水处理率大概在70%以上。

  排水监测站吕站长说,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需排水户填写申请并提供所需的材料。

  工程施工项目临时排水,需要提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排水有关的资料。重点排水户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其他有关材料,重点排水户是指城建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确认的,对城市排水设施有重度污染的,比如化工、制药行业。

  办理地点和时间:排水用户可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河区五爱街2号)城建窗口、排水监测站的许可证发放专门办公室办理。另外收到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通知书的新老排水户,应在7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并按《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城建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整改的,停止其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来源: 辽沈晚报 记者于艳 实习生陈昕

  沈阳市排水处电话:

  24185218、2418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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