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市已有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7座、在建10座,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11.6万吨/天,污水处理率达到93.6%以上,进一步改善了辖区水环境质量。
潍坊市18座老污水处理厂中已有15座完成二级升一级改造任务,剩余3座也将于今年第一季度完成相关任务,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每年可削减9000多吨。还新建了虞河下游污水处理厂、青州弥河污水处理厂等7 座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25万吨/天。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陆续建设了一批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到2012年重点乡镇将全部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
同时,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管,凡进入潍坊市辖区从事污水处理厂社会化运营的单位,一律实行运营 许可准入制度。建立了污水处理厂“黑名单”制度,对一月内出现3次或一年内出现6次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水处理厂运营商,将建议主管部门终止其运营合同。建立了联动查处机制,从控制进、出口水质两个方面强化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