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宜春市发改委获悉:截至3月31日,该市九个(县、市)的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签约工作全面完成。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部署,是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使污水处理厂尽早投入正式运行,按照江西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办公室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宜春市采取相应举措,全面加快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进度。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签约工作的全面完成,标志着该市历经一年半的时间,圆满完成了九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任务。
据了解,该市第一批实施特许经营权转让的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和上高县四县(市)的污水处理厂已正式投入运营;第二批实施的奉新县、靖安县、万载县、宜丰县和铜鼓县五个县的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试运行情况良好。(晏平辉 记者黄永东)宜春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