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和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推进环保工作持续上档次、上水平,是荣成市政府的重要任务与责任。为全面落实“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荣成市将在抓好已完成指标完善提高的同时,重点对目前基本达到考核要求的一项指标进行改进,确保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十一•五”考核指标要求。
一是严格目标责任落实。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十一五”考核指标体系,市政府将巩固深化“创模”成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由专门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落实。市督查考核办和市环保局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公开通报落实情况,并将其作为对各部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是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成立由市长挂帅,环保、交通、海洋渔业、建设等部门参与的荣成市海岸带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海岸线保护、海域使用、港口码头建设等进行规划控制,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开发利用区;对距离海岸线200米范围的建设项目实施严格审批监管,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港口水域船舶污染,减少陆源污染物入海,有效保护近海生态。
三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紧推进市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东城区污水管网配套改造、镇级污水处理厂新建等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新增城镇日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继续大力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工程,规划建设覆盖面积3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2万、总占地150亩、设计总库容110万方、日处理能力150方的成山生活垃圾场,加快推进人和、虎山、大疃、上庄等6座镇级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镇区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水平。
四是不断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继续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凡是不经环评的项目,凡是对区域生态有较大污染的项目,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谈、不批、不上,对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坚决依法取缔。加大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好山东省环境监管“四个办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环境问题,重点跟踪检查;对重点污染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及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实行限期治理、挂牌督办,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威海市人民政府
荣成推进市区第一污水厂升级改造等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发布时间:2010-4-14 15:14: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