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5月1日起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的按用水量每立方米0.60元提高到每立方米0.80元。对城镇五保户和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每月每户免收4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所收资金专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记者 刘小飞 通讯员 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