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10〕854号文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我市有6个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入选,共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100万元。这次我市获得该专项补助的项目数居全省第一,资金额居全省第二。
入选的项目中,龙海市、平和县、华安县等3个县的污水处理工程分别获得中央补助1000万元,东山县、南靖县等2个县的污水处理工程分别获得中央补助800万元,漳浦县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获得中央补助50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市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步伐。市发改委将认真跟踪项目进展情况,要求项目建设实施旬报、月报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不断规范项目管理,着力提高项目的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水平;全力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闽南日报(记者 孙福能 通讯员 章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