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式通过省环保厅的“三同时”验收。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适用于新、改、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项目。
县城污水处理厂坐落在西山乡林丰组的息烽河与底寨河交汇地带,占地11亩,总投资2500余万元。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0.7万吨。该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动工建设,2009年9月完成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同年12月完成调试,进入试运行阶段。
据介绍,该项目的投产运行,对改善区域土壤和大气涵水条件,增加了城镇再生水,减少了水土流失重复治理费用;对提高水体环境质量、发挥污染物减排效益和建设“生态文明县”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我县“创建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工作相关指标的完成奠定了基础。息烽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