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7日,自治区环保厅批准贵港市10万立方米/日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予项目正式投入运行。至此,除自治区同意缓建的江南污水处理厂外,贵港市辖区列入减排计划的3家污水处理厂(贵港市10万立方米/日城西生活污水处理厂、桂平3.5万m3/d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平南县5万立方米/日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一期2.5万立方米/日)项目)全部通过环保验收。
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和通过环保验收,对保障贵港市郁江和浔江地表水水质、对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均具有十分重大意义。来源: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黄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