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把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紧抓住不放,加速其建设进程。
多年来, 绥化市的城市生活污水一直都直接排入江河。为尽快完成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省政府“三供两治”规划要求,2009年绥化市政府决定调整完成任务时限,变四年目标为两年,力争今年年底前10个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全都建成运行。
为如期完成目标,绥化市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将总量削减目标完成情况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权重,对完不成任务相关责任人问责,实行一票否决。并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列入全市大事大项和全市重点工作中加以推进。黑龙江日报(张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