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供政策保障。该区专门出台了《鄞州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生态处理工作实施意见》,对工程的实施范围、建设步骤、资金筹集方式、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做了规定。配套出台了《调整鄞州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生态处理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原则、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补助程序等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二是提供资金保障。区政府专门出台了配套资金补助政策,对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工程进行补助。2008年区政府财政安排了3000万元,2009年安排了6000万元,在区工程补助资金到位的基础上,各镇乡及时把不足部分污水工程建设资金配套到位,确保各村污水建设工程顺利完成。两年以来,该区已实际投入资金约1.17亿元用于工程建设。
三是提供监管保障。工程实施前,区领导小组专门召集有关设计施工单位统一设计施工要求,规范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时,区领导小组专门聘请专家对所有项目的设计方案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工程实施时,区里专门组织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镇、村联络员常驻工地进行日常监管,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工程建成后,镇、村专门派人员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工程取得实效。来源:鄞州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