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我州今年内将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11月底,省政府政务督查室代表省政府,对我州“南四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行督办检查。
通过现场查看,检查组认为“南四县”污水处理工程今年底可以完成建设目标。加上之前“北四县”已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厂,我州今年可全面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截至目前,来凤、鹤峰、咸丰、宣恩4个县的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工程已完工或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扫尾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预计年内可全部完工。 恩施日报讯(记者:蔡傲丽 实习生:蒋雯秋 通讯员:郑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