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抗灾能力,实现减排目标,市委、市政府将2011年定为“污水管网建设年”。为确保取得实效,现就污水管网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依据《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池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业规划》及各县区城市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专业规划,结合城市发展状况,按照“统一规划、市县联动、建验分离、区域协调、整体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污水管网工程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1年底,一是主城区(包括老城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池工业园区、火车站站前区、教育园区、平天湖旅游渡假区)规划应建污水干管全部建成;各区间污水排放体系实现联网,所收集的污水全部进入清溪污水处理厂和城东污水处理厂;对2006年以前建成的城市主次干道及老旧小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实现池州市区雨污水分道排放;二是已编制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县(区),应完成规划应建污水管网60%以上;未编制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县(区),要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本年底前完成规划应建污水干管的50%以上。
通过“污水管网建设年”的实施,全面完善城市污水管网体系,实现主城区污水应收尽收,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三、主要任务
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2011年全市新建污水管道 91.4公里、污水提升泵站3座,其中主城区61.5公里、污水提升泵站3座(老城区29公里,泵站1座;贵池区23.5公里;经济开发区4.3公里;火车站站前区1.7公里、泵站1座;平天湖管委会3公里、泵站1座);青阳县新建污水管道10.52公里;石台县新建污水管道 7.1公里;东至县新建污水管道7.4公里;九华山风景区新建污水管道4.9 公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负责对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推进和督查指导。各地要切实将污水管网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污水管网建设高效有序推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分别为县(区)和主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的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抓紧对照目标任务细化项目安排,倒排项目工期,切实做到定人、定责、定时、定任务、定要求,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住房城乡建委要加强对县(区)污水管网建设的工作指导,确定专人联系各县(区)。同时,要指导配合各县(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和资金支持。污水管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操作,主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纳入市政重点工程统一调度,执行市政重点工程各项管理规定。各县(区)也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的全程监管,着力打造优质廉洁工程。
4、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将污水管网建设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单位,市政府年底将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影响全市节能减排达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安徽省池州市2011年污水管网建设年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3-21 11:54: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