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着力提升生态水平”、“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的要求和兴国市长提出的“大天津水清”的水环境建设目标,用三年时间,投入近百亿元,综合治理河道60条段、349公里,修建截污管道503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21座,新增处理能力73万吨/日,配套管线635公里。分期治理市区水系,消除黑臭、实现水清,改造水环境。为保证清水工程顺利进行,市安监局指派专人到水务局指挥部现场了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011年,全市将投入59亿元综合治理河道33条,160公里,修建截污管道200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13座,新增处理能力45万吨/日,配套管网397公里。(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