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起肥东县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污水深度处理项目试运行,出水水质将由过去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排放标准要求提高到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
该污水处理厂主要是服务于肥东县城老城区及肥东新区,其设计规模为5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为2.5万吨/日,占地面积50.12亩,已投入运营。二期建设规模为新建2.5万吨/日污水处理和5万吨/日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城市配套污水管网37.65km,工程核定投资为6679.2万元。
肥东县城老城区及肥东新区所排放的污水将经过污水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后进入店埠河,此举将大大改善了店埠河水质。它的建成运行,对于完善城市功能,实现节能减排,改善巢湖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的同时,不让一滴污水流入巢湖。(肥东县环保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