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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合作协议签定

发布时间:2011-6-1 11:18: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5月24日,为保证苏州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规范、安全的处置,根据处置出路多元化的指导原则和尽快构建污泥处理处置保障体系的要求,苏州市水务局、吴中区水务局、吴中区江远热电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苏州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合作协议。
 
    污泥是城市污水处理的必然产物,若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将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为解决市区污水厂污泥处置面临的迫切问题,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城区各种潜在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展开了充分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结合苏州城区实际,提出将污泥好氧高温堆肥、以及污泥干化焚烧作为市区当前污泥处理处置的两种途径,努力构建污泥处理处置多渠道保障体系。在去年与田娘农业有限公司达成污泥堆肥处置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江远热电公司新建300吨/天规模的污泥干化焚烧综合利用工程,将污泥通过干化后送至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处置,实现污泥处置的减量化、无害化。 

    苏州市水务局戴锦明局长、吴中区张炳华副区长、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伟民董事长、市水务局徐国忠总工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吴中区水务局、市排水管理处、市排水有限公司、江远热电有限公司、以及相关污水厂参加签字仪式。(苏州市水利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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