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环保厅了解到,贵州省“十二五”期间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维护公众环境健康。
据介绍,贵州省“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减少6%、7.7%、8.66%、9.8%。二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小于20%。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城市比例为80%,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的比例超过85%。逐步开展重金属污染场地和土壤的污染防控与修复。三是环境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取得进展。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环境监管、应急能力增强。四是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水质达标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比例提高到90%以上,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其他城镇(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大于80%。巩固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全面完成县县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环境监管体系。(贵阳日报 卢飒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