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善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沅勇代表县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就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签订合作协议。县政府办、环保局、发改局、建设局、工商局、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地税局、供电公司等部门领导参加签字仪式。
该县污水处理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方式合作,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300万元获得30年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由县人民政府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将污水处理厂设施无偿移交给云南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县人民政府按污水处理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采取保底水量制,即近期的保底水量第一年为5000m3/日,第二年为7000 m3/日,第三年为9000 m3/日,以后年度至特许经营期结束时的保底水量均为10000m3/日。
特许经营期满后,由县人民政府按约定将无偿收回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备。
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