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发改委的委托,我委组织了由自治区发改委、建设厅、环保厅、档案局及市水务局、财政局、审计局、建委、质监站、环保局、档案局、安监局、消防局、国资委、城投公司参加的验收委员会。于2011年7月20日对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行了验收。
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是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日处理污水量20万吨,总投资2.6亿元。
验收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分组讨论后一致认为: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较为合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要求。项目建设过程较好的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该工程均已通过质检、环保、消防、档案等单项验收,基本符合国家规定。
通过一年多的试运行,项目进出水即时数据及参数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排放标准。
最后委员会成员确定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通过竣工验收。(乌鲁木齐发改委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