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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 非居民用户调至4.95元/吨

发布时间:2011-10-13 11:57:5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关于调整奉化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我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于10月1日起开始调整。

    本次调整范围为奉化市自来水总公司的管网所涉供水区域,调整对象为非居民用户,居民类收费标准不变。非居民用户到户价格由现行的4.25元/立方米,调整为4.95元/立方米。其中非经营性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用户由现行的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基建、商业、饮服业用户由现行的1.25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1.5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到户价格由现行7.50元/立方米,调整为8.00元/立方米。综合用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25元/立方米,到户价格由现行3.55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中国宁波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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